法国的国防体制

2008-04-11  来源:全民国防教育网X  进入论坛

  在法国,总统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总统通过国防部和三军参谋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总统下设内阁会议、国防委员会、限制性国防委员会和高级国防会议。总理负责贯彻既定防务政策。国防部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防务工作。国防部下设三军参谋部和陆、海、空军军种参谋部以及武器装备部等机构。最高军事指挥机构为三军参谋部。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准军事部队为宪兵(部分为现役人员)。实行义务兵和募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以义务兵为主。士兵服役期为10个月,可根据自愿原则延长到12~24个月。各级军官最高服役年龄是:将军62岁,校军57岁,尉军52岁。军官军衔3等11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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