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国防体制

2008-04-11  来源:全民国防教育网X  进入论坛

  在德国,联邦总理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联邦总理通过国防部和3个军种指挥参谋部对武装力量实施领导和指挥。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联邦安全委员会,由联邦总理任主席。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联邦国防军总监察长(相当于总参谋长)是国防部长的最高军事顾问,列席联邦安全委员会的会议。3个军种指挥参谋部直接隶属于国防部,是各军种的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各军种监察长既是各军种的最高指挥官,又是总监察长的顾问。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服役期10个月。另外还实行合同兵役制,合同期一般为12~23个月,最长为15年。军官军衔分3等10级。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军官最高服役年限:将官60岁,上校58岁,中校56岁,少校54岁,尉官5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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