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赞誉说,军营是一座大熔炉,进去的是铁,出来的是钢。古人也认为,“珍禽择良木而栖”。这都是在说良好的环境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而领导和师长带领我们参加军训,正是要让我们入“芝兰之室”,接受军营气氛的熏陶,学习军人的优良素质和优秀品质,培养军人般的严谨作风。走近军营,认识军队,那就让我们从最基本的常识开始。
“八一”军旗
军旗是军队荣誉、勇敢和光荣的象征,是军队的标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以及按军种区分的陆军军旗、海军军旗、空军军旗 ,由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制定和颁发。
军旗一般由旗幅、旗杆和旗顶组成。旗幅的规格、质料、颜色、图案(字样)及制作方法等,各国军队都有严格的规定。旗杆一般为金属制品,表面有旋纹;旗顶多为矛头、十字或其他象征性图形,有的饰穗子。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是在革命战争时期产生和逐步定型的。1927年9月初,为筹备秋收起义,刚成立的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奉党中央之命集体研制起义的旗帜。旗帜为红色,象征革命中央为白色五角星,象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星内嵌镰刀斧头,镰斧交叉,表示工农大众紧密团结;旗幅靠旗杆一侧的白布条上竖写楷体字“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1930年4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红军各级军旗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旗幅上方增写“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字样,旗边加饰旗须,明确了旗帜的规格、斧头的样式和刃锋的方向等。1931年3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了《苏维埃和群众团体红军旗帜印信式样》,将军旗上的镰刀斧头改为金黄色镰刀铁锤,五角星由白色改为金黄色,单独置于旗幅内上角。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样式,旗幅为红色,长方形,横竖为5:4,在旗幅内靠旗杆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所以简称“八一”军旗。
“八一”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勇敢与光荣的象征,是鼓舞全军指战员团结战斗的旗帜。金黄色五角星象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八一”二字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国人民举行南昌起义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历史节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主要授予团以上部队和院校,由司令部门保管,通常在典礼、检阅、隆重集会等时机使用。全军指战员应自觉尊重和保卫自己的军旗,战时如由于部队怯懦而丢失军旗者,该部指挥员应受到军纪惩处。
1992年9月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公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使用的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样式。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旗幅的上半部(占旗面的5/8)均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占旗面的3/8)区分军种:
陆军为草绿色,象征绿色的大地,表示陆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领土安全而英勇战斗、所向无敌;
海军为蓝白条相间,象征大海与海浪,表示人民海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万里海疆而乘风破浪;
空军为天蓝色,象征辽阔的天空,表示人民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领空神圣不可侵犯而展翅翱翔。
“八一”军徽
军徽是象征军队的标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金黄色边之五角星,中镶金黄色“八一”二字,表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时诞生。我军的“八一”军徽与“八一”军旗是同时设计、同时向全军颁发的。
自1947年下半年我中国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战局发生巨大变化,到1948年初已清楚表明,我军不久即可将胜利的旗帜插遍全国。然而,这时全军尚没有统一的军旗和军徽。因此,设计统一的军旗、军徽,成为革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周恩来的提议下,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研究决定,征求对设计全军统一的军旗、军徽、帽花和臂章的意见。此后,周恩来便将汇集综合工作交给军委作战部一局承办。军委作战部部长李涛与作战部一局作战室副主任张清化、一局第二室副主任张明商议后,决定由作战室二科科长江右书具体承办。
1948年底,中央机要室主任叶子龙拿着一本军内刊物,寻找张清化和江右书,说这是鲁中军区政治部《前卫》报社为纪念建军21周年出版的特刊,毛主席和首长们对封面红旗上的五星和“八一”都很欣赏,指示可以按这个思路来设计军旗和军徽。
1949年3月5日,七届二中全会开幕,两幅样旗便挂在了会场的墙上。同时,也将各大单位上送军委的图样摆在靠墙的几张桌子上。到会的中央委员们审议了样旗,并于3月13日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军旗的决议》,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应为红底,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
会后,周恩来对五星和“八一”两个字的位置怎么摆放的问题,指示李涛等同志,再设计几个方案,待进一步审议后,确定一种样式,制作标准样旗;军徽,也按军旗的基本图案来设计。
在香山,江右书根据周恩来的指示,组织工作人员拟出了军旗的几种方案,反复征求了许多同志的意见。最后,经过再三斟酌,确定了3种送审图案:
(1)五角星右侧加“八一”,置于靠旗杆一侧的左上方。
(2)五角星置于中央,“八一”二字竖排,置于五角星内。
(3)五角星右侧加“八一”,置于上半部中央,下面加几条蓝色波纹水线,象征中华大地的山川陆水。
三种图案中,毛主席和中央书记们的意见倾向第一种方案;军徽,倾向于用军旗的第二种方案,并指示将“八一”放在五星中央就可以了。周恩来在书记处会议后向张清化等同志做了进一步指示,指出制定军旗、军徽是国家的一项大事,还应该再征求一下在北平的中央委员们的意见,请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征求参加新政协会议的民主人士和各界代表的意见。我们解放军很快就要渡过长江向全国进军了,不能等到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再批准颁布,要尽可能快些,以便解放军能戴着新的军徽,把军旗插遍全国。
1949年5月26日,也就是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之后的第五天、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的第二天,毛泽东审阅、修改了李涛关于军徽问题的请示报告,批示:“(一)请朱、周、任阅,如同意,即照此确定。(二)请周交罗迈(即李维汉)征求各民主党派领袖人物的意见,因军队是国家的主要部分,似有征求他们意见之必要。”
经反复、广泛地征求意见,军徽样式确定为:将“八一”二字置于五角星中央,字体为宋体汉字;五角星的周边和字均为金黄色。并以缩小军徽形式制作了帽花。
1949年5月30日,周恩来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的名义签发军委代电,其内容如下: .
“各野战军、各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并各级军区首长:
兹颁发军委制定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七百份,请即点收,并请各野战军各军区遵式制发各所属部队,并定于六月十五日全军正式开始启用……政治机关应按军委命令在部队中广泛地进行教育,阐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军徽含义,务使全体指战员有深刻的了解,并自觉维护我人民解放军光荣旗帜的严肃。”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开幕,就是在这次大会上,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的名义,发布了《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
新华社在公布这一命令的同时,发表了题为《把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插遍全中国》的社论。社论说:“军旗和军徽上都缀着一颗金黄色的明星、缀着‘八一’两个字。这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从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已经用灿烂的星光照耀着中国。”“人们看到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和军徽,就会想到它所走过的曲折的道路,想到人民革命力量必然获得最后胜利的真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在成为一支完全正规化的军队;它的军旗和军徽的颁布,正是它的正规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社论最后强调:“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和军徽,不但是人民解放军的标志,也是我们的人民民主的新国家的重要象征。从此,全国的人民和全国的人民解放军,都必须一致保卫它的尊严,要像爱护我们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爱护它们。” 社论号召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团结一致,努力奋斗,把我们的灿烂的旗帜插遍全中国”。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草案)》中,曾附录了陆军军徽、海军军徽和空军军徽样式。
陆军军徽亦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海军、空军的军徽以“八一”军徽为主体,表示海军、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是在陆军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
海军军徽为藏蓝色底,象征广阔的海洋,衬以银灰色铁锚,代表舰艇。
空军军徽为天蓝色底,象征辽阔的蓝天,衬以金黄色飞鹰两翼,代表飞机。
1949年6月一1955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曾用作帽徽。1997年10月,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重新附录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图样,并对军徽的使用作了明确规定:军徽通常用于帽徽、领花、臂章、奖状、车辆、舰(船)艇、飞机、重要建筑物、会场主席台等。使用军徽应当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禁止将军徽用于商
业广告和有碍军徽庄严的装饰或者场合。
军 歌
每一支军队都有自己的军歌。它用音律表达感情,催发感情,以达到统一步调和行动,激发和鼓舞官兵士气的目的。听到军歌,人们就仿佛看到军队的阵容,和它战斗的场面、它的胜败命运。因此可以说,军歌是一支军队有声音的形象,显示出的是它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精神状态以及战斗力。正如有人所说的:一首好的战歌,胜过一个兵团的兵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性质、宗旨和精神的体现。军歌原名《八路军进行曲》。公木词,郑律成曲。初为《八路军大合唱》中的一首队列歌曲。作于1939年秋。同年冬由作者指挥,首次在延安大礼堂演出。由于唱出了排山倒海的气势,唱出了人民军队的性质、任务、革命精神和战斗作风,远远超出了它所产生的时代,因而久唱不衰。解放战争开始后,八路军改称解放军,根据当时的形势和任务,对《八路军进行曲》的歌词作了修改,并更名为《解放军进行曲》。人民解放军正是唱着这首进行曲迎来了全中国的解放。1951年,总政治部对歌词进行过一些修改,1965年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1988年7月2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邓小平颁布命令,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确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并指出:“正式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一定会激励全军指战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努力加强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肩负起建设四化、保卫四化的历史重任。”“高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将使我们更加振奋革命精神,激发战斗热情,增强革命军人的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1997年10月,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对军歌的奏唱时机和场合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军队举办的庆典和重要集会;二是军队领导人主持的外交活动和军队主办的重大国际性集会;三是部队迎军旗、校阅、队列行进和集会;四是其他维护以及显示军队威严的时机、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