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工是基地食堂科在军训期间补充工作人员不足的一种用工形式,是基地食堂科成员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季节工的管理和教育,为了更好地完成军训期间的用餐任务,特制定此规定。
一、凡在军训期间来基地工作的季节工作人员,经基地人事部门登记审查批准后,须先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体检,领取健康合格证后与基地人事部门签订务工协议,方可挂牌上岗。
二、必须严格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端正工作态度,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听从班组长指挥,按时完成所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在用工期间,季节工工作人员外出办事需提前向班组长或科长请假。
五、在工作期间,时刻注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卫生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毒、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