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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北京高校军事教员数据库的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文件和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学生军训的文件精神,北京高校的军事理论课教学将在2005年之前全面铺开、规范发展。目前,国防大学、空军指挥学院虽然担负了30余所高校的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但大多数院校仍急需军事理论课教员。针对这一问题,协会受北京市教委的委托成立“军事教员数据库”。以全面推动北京高校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实施方法 充分利用北京地区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整和军事院校、军事机关、部队和高校的军事理论教学人才,加强协调、统筹安排、严格管理、以纲施教。较好地担负起目前普通高校全面开展的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招聘工作拟分两步走: 第一步,从2004年6月至2005年年底至,1、聘请国防大学等军事院校的在职教授5至10名;2、聘请高校现任军事教员多名;3、招聘军事院校已退休的教授5至10名;4、招聘部队退休军官5至10名。 第二步,从2006年以后,根据高校军事理论教学开课情况,及时调整招聘的部分退休的教授和部队军官,以弥补学校自配专、兼职教员的不足,逐步实现高校军事教师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 聘请在职教授由军事院校主管部门推荐;聘请高校军事教员由学校武装部推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退休教授和部队退休军官。其条件是:在北京生活居住、身体健康、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军事理论教学经验,热爱高校国防教育事业,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能制作多媒体课件。 三、教员的管理 纳入军事教员数据库的教员的工作经历简历由协会秘书处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如实向拟聘教师的学校介绍情况,由学校在数据库内选择任课教师。军事教师的备课、试讲工作,在职教授、教员由推荐单位负责;公开招聘教师的教学备课、示教有协会军事教研室负责。 四、教学安排与待遇 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军事课的教学安排由协会教学干事会同学校教务处共同实施。所聘教授在教学工作中的交通、生活补助、课时费等有关事宜由协会与学校协商解决。 五、奖惩机制 为了保证进入数据库的各类军事教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一流的教学能力,不断完善奖励和淘汰制度,认真坚持搞好评教评学的活动。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 200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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