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军事训练考核办法
总 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范学生军事训练考核的内容、方法、标准和条件,提高学生的军事技能和素质,调动学生军事训练的积极性,制定考核办法。
二、本大纲只适用于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军事训练考核。
三、对学生进行考核,是为了巩固训练成果,提高训练质量,努力使学生达到预备役战士水平。
四、训练考核分为普考、抽考和补考。
对训练课目的普考,通常在每个课目训练结束时进行。学生的普考,通常由军训连组织。
单个学生训练课目普考成绩不合格的,可以由普考单位或者普考单位的上级组织1次补考,补考成绩为该训练课目的最终成绩。单个学生有1个训练课目进行补考的,个人军训综合成绩不能评为优秀;单个学生有2个训练课目进行补考的,个人军训综合成绩不能评为良好;单个学生有3个以上训练课目进行补考的,个人军训综合成绩为不及格。
对训练课目的抽考,通常是对单个学生和建制单位进行,由军训连或军训团及上级业务部门组织,抽考成绩只作为了解、分析和讲评训练情况的依据。
五、军训成绩分为个人单课目训练成绩和综合训练成绩。个人综合成绩由个人单课目的训练成绩综合评定。
(一)个人单课目训练成绩采取“合格、不合格”两级制方式评定。
(二)个人综合成绩“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方式评定。
优秀——个人各单课目考核成绩合格率为90%以上;
良好——个人各单课目考核成绩合格率为80%以上;
及格——个人各单课目考核成绩合格率为60%以上(含60%);
不及格——个人各单课目考核成绩合格率为60%以下(不含60%);
六、考核评分细则由各军训团拟定后,报卫戍区学生军训办公室。
七、军事理论考核的内容,由军训团按训练大纲中的内容制定。
每个课目的理论不少于3项,军事理论笔试,可由军训团统一出卷。
八、学生军训考核成绩由军训团统一填写《学生军事训练考核成绩登记表》,记入本人学籍档案,作为报考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同时向考试合格者颁发《军训合格证书》。
九、《学生军事训练考核成绩登记表》和《军训合格证书》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卫戍区学生军训办公室统一印制。
高级中学考核部分
课目一:国防法规
内 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简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简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简介
标 准:掌握内容全面,课堂笔记齐全,正确率不低于60%。
方 法:笔试或口试部分内容。口试可采取抽签方式回答,平时笔记占30%。
课目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和光荣传统
内 容:1、人民军队的光辉战斗历程。
2、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根本原则。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5、政治、军事、经济三大民主。
6、革命英雄主义。
7、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的爱国主义。
标 准:掌握内容全面,课堂笔记齐全,正确率不低于60%。
方 法:笔试或口试部分内容。口试可采取抽签方式回答,
平时笔记占30%。
课目三:内务条令、纪律条令
内 容:1、条令的作用和意义。
2、礼节。
3、军容风纪。
4、作息。
5、日常制度。
6、《纪律条令》基本内容。
标 准:1、了解内容全面,掌握内容准确,正确率不低于60%。
2、落实条令规定,符合条令要求。
考 核:笔试或口试条令部分内容;以实际检查条令落实情况,主要是队列纪律、内务卫生评定,列入考核平时成绩,占该项课目考核总分的80%,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
课目四:队列
内 容:1、立正、稍息、跨立、敬礼。
2、停止间转法。
3、行进与停止(齐步、跑步)。
4、坐下、蹲下、起立。
标 准:1、掌握队列动作基本要领,动作连惯、协调一致。
2、队列纪律严格,军容整齐,姿态端正。
考 核:抽考其中3项内容,2、3项内容必考,其它2项
内容可临时确定,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
课目五:轻武器射击
内 容:1、轻武器常识。
2、简易射击学原理。
3、武器操作。
4、实弹射击。
标 准:1、掌握武器性能、构造,正确率不低于60%。
2、掌握武器操作动作要领。
3、掌握射击基本技能,能命中目标。卧姿有依托,距离100米,固定胸靶,使用弹数5发,自下达“卧姿装子弹”口令起,3分钟内射击完毕(不报靶),命中3发以上为合格。
考 核:1、口试武器性能。
2、抽考2个武器操作动作。
3、完成实弹射击。
课目六:单兵战术
内 容:1、卧倒、起立。
2、侧身低姿匍匐前进。
3、战斗中地形地物的利用。
标 准:1、掌握动作要领,动作协调、连贯。
2、成卧倒姿势,侧身匍匐前进10米,自下达“前进”口令起。男生40秒,女生50秒连续完成全部动作。
考 核:逐个学生或多个学生同时进行,连贯完成动作,达到标准为合格。
课目七:战场救护
内 容:1、包扎。
2、止血。
3、固定。
标 准:1、了解战场救护基本知识,正确率不低于60%。
2、学会救护方法。能使用止血带、三角巾,在2分钟内完成止血与包扎;会使用就便器材在2分钟内完成上肢固定,3分钟内完成对下肢固定。
考 核:每人抽考一项,现场抽签进行,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
课目八:识图用图
内 容:1、识图用图基本常识。
2、地形图判读。
3、按图行进。
标 准:1、熟悉地图基本知识,正确率不低于60%。
2、会利用就便器材和人文景观、天然植被、天文现象准确判定方位。
3、利用略图在1小时(夜间1.5小时)内完成3公里行进。
考 核:笔试地图基本知识部分内容;以班为单位现地判定方位,按图行进,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
普通高等学校考核部分
课目一:内务条令、纪律条令
内 容:1、军队性质、宗旨、任务和指导思想。
2、军人誓词和士兵职责,
3、军队纪律、制度与规定。
4、连队一日生活。
5、连队内务设置。
标 准:1、掌握内容全面,课堂笔记齐全,正确率不低于80%。
2、平时落实条令规定符合要求。
考 核:笔试或口试条令部分内容;平时检查内务卫生,落实条令情况占本课目考核成绩总分的60%;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
课目二:队列
内 容:1、立正、跨立、稍息。
2、停止间转法。
3、行进与立定(正步选训)。
4、脱帽、戴帽。
5、敬礼。
6、坐下、蹲下、起立。
7、班基本队形。
标 准:1、掌握队列动作基本要领,动作连贯、准确、
协调一致。
2、队列纪律严格,军容整齐,姿态端正。
考 核:抽考4项内容,其中第2、3项内容必考,其它两项内容临时确定,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班基本队形为考查内容。
课目三:轻武器射击
内 容:1、武器常识。
2、简易射击学原理。
3、射击动作和方法。
4、实弹射击。
标 准:1、掌握武器性能、构造及射击学原理,正确率不低于80%。
2、熟练掌握武器操作的动作要领。
3、掌握射击基本技能,能命中目标,卧姿有依托,距离100米,固定胸靶,使用弹数5发,自下达“卧姿装子弹”口令起,3分钟内射击完毕(不报靶),命中3发以上为合格。
考 核:1、现场抽签,口试武器性能、构造及射击学原理部分内容;抽考武器操作的动作要领,不少于2个动作,完成实弹射击。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
课目四:战术
内 容:1、战斗类型和战斗样式。
2、战术基本原则。
3、单兵战术动作。
(1)持枪
(2)卧倒、起立
(3)前进
标 准:1、了解战斗类型和战斗样式的种类。熟悉战术基本原则。
2、掌握单兵战术动作要领,动作协调、连贯。成侧卧姿势,先从低姿、高姿和侧身匍匐姿势中确定2种姿势各前进10米,再屈身前进15米,自下达“前进”口令起,男生40秒,女生50秒内连续完成全部动作。
3、能结合战斗情况运用战术动作。
考 核: 1、笔试或口试部分战斗类型、战斗样式、战术基本原则的内容,正确率不低于80%。
2、临时确定姿势(可抽签确定),连贯完成动作,
达到标准为合格。
课目五:军事地形学
内 容:1、地形对军队战斗行动的影响。
2、地形图基本知识。
3、现地使用地图。
标 准:1、了解地形对军队战斗行动的影响,正确率不低于60%。
2、熟悉地形图基本知识,正确率不低于80%。
3、会利用人文景观、天然植被、天文现象等方法在生疏地形上准确判定方位。
4、利用简易略图在2小时(夜间3小时)内行进3公里。
考 核:笔试:地形对军队战斗行动的影响和地形图基本知识的部分内容;以班为单位,在生疏地形上判定方位,按图行进。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笔试为该课目的40%,操作为该课目的60%。
课目六:综合训练(考查科目)
内 容:1、行军
2、宿营
3、野外生存
标 准:1、掌握行军、宿营的基本程序、方法。
2、掌握徒步行军的动作要领,每小时男生不少于3.5公里,女生不少于2.5公里。
考 核:口试战备规定部分内容;紧急集合1次;徒步行军3小时。全部达到标准为合格。
200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