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我心中的国防”主题DV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广泛宣传国防知识,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国防意识,牢固树立强国精神,弘扬报国之志,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国防后备军”,国防教育协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决定于2005年5月至11月在北京高校举办“我心中的国防”大学生DV作品大赛活动。希望各高校积极发动、认真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征集更多的优秀作品,确保活动顺利、圆满进行。
附:“我心中的国防”主题DV作品大赛实施方案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
2005年3月21日
北 京 高 校
“我心中的国防”主题DV作品大赛
(实施方案)
指导: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学生军训办公室
国防大学军训办公室
北京电视台青少频道
主办: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
承办:中国传媒大学
“我心中的国防”主题DV作品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z2004?{16号),增强当代大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宣传、讴歌为国防建设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营造大学生心系国防、热爱国防、宣传国防的良好氛围,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决定于今年5月至11月间组织开展“我心中的国防”大学生DV作品大赛活动。
一、 大赛的主题、宗旨和内容
主题:我心中的国防
宗旨:强我中华、固我长城、重任在肩、奋发成才
内容:以有关国防建设、学生军训、国防教育、军事理论教学、参军入伍、军营生活等内容为题材,记录和反映具有感染力的人和事。
二、活动开展的时间
作品开始征集:2005年5月1日
作品报送截止:2005年11月30日
三、 大赛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
为使大赛有序进行并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组委会:
主 任: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理事长 林钧敬
副主任: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李 忠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刘兆武
北京市学生军训办公室主任 张培松
国防大学军训办公室主任 杜景山
委 员: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王民忠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冯 培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颜吾佴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任新钢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魏续臻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陈 宁
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 吕学武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秘书长 安国江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王德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秘书长 安国江
副主任: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王德峰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秦自生
成 员: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王和中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曲 涛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王洁生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王永宏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赵 新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徐玉玺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副秘书长 张瑞芝
中国传媒大学团委书记 卜希霆
中国传媒大学武装部军事教研室主任 王京明
评委会:
主 任: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 吕学武
副主任:国防大学学生军训办公室副主任 郭支珂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院长 高晓虹
北京电视台青少部主任
委 员:国防大学教授 孙 旭
国防大学教授 曹东光
中国传媒大学教师3人
北京电视台2人
四、 大赛规则
1、参赛资格:
(1)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会员学校的在校在籍大学生均可参加,同时也欢迎非会员高校的学生积极参与。中国传媒大学作为承办单位将不参加此次大赛。
(2)参赛作品由各参赛学校负责国防教育的部门初审后提交大赛组委会。
2、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充分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采用纪实性手法制作完成。
(2)体裁自定,鼓励创新。参赛作品片长限定在10——15分钟。
(3)参赛者报送作品提供DVD光盘,母带自己妥善保管。
(4)各参赛学校报送作品原则上不得超过10件,创作时间为2005年度。
3、参赛须知:
(1)2005年5月30日前 各参赛院校将负责本校参赛事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并下载大赛组委会网上提供的报名表(复印有效),组织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报名参加。网址: qinzisheng@cuc.edu.cn
(2)2005年11月30日前 各院校将作品连同报名表寄至组委会办公室(中国传媒大学武装部)。
(3)2004年11月30日以后 组织大赛作品评奖、展播。
五、 奖励办法
此次DV作品大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优秀组织奖3名。对获奖个人及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其中,特等奖奖金1000元,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优秀作品向电视台选送播放,并进行编辑出版光盘,向会员学校赠送,作为国防教育宣传片。
六、相关法律
1、参赛作者应确认拥有其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版权,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2、参赛作者应确认其参赛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3、大赛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文化政策和社会道德风俗相抵触的作品。
4、除非特别申明,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可能被大赛组委会无偿用于本次大赛的宣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 播出或出版、复制。
5.除非特别申明,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可能被大赛组委会无偿用于本次大赛之后的非商业的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包括被出版、复制印刷品、出版物、音像资料等。
6.大赛规则最终解释权为主办单位。
七、工作要求
此次大赛对于推进北京高校国防教育的健康发展,深化国防教育有着重要作用。希望各会员学校广泛发动学生参赛,在自评自选的基础上,将优秀作品统一报送到中国传媒大学武装部。
联系人:秦自生、王京明,
电话:65783206、65779532
传真:65779184
邮编:100024 E-mail:qinzisheng@c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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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北京市教委 、北京市社团办
抄送:教 育 部 、 北京市学生军训办、国防大学军训办
下发:各会员(高校)单位 共印80份
北京高校国防教育协会
2005年3月21日